目前國內公司制度為有限責任公司和股份有限責任公司,在股份有限責任公司中是以股份來劃定的,國內公司法里邊有清晰的要求股份歸個人所有是能夠做好出讓的,那麼公司股權轉讓具體流程是如何的呢?請閱讀下邊的內容做好了解。

1、向公司股東之外的第三方出讓股權的,由出讓股權的公司股東向公司董事會提交申請,由董事會遞交股東會探討決議;公司股東相互間出讓股權的,不需經由股東會決議允許,只需告知公司以及他公司股東就可以了。
2、兩方簽署股權轉讓協議書,對出讓股權的數額、價位、程序流程、兩方的權利和義務作出詳細要求,使其做為合理有效的裁判文書來進行約束和規范兩方的個人行為。股權轉讓協議應該遵循合同法的通常要求。

3、在出讓股權流程中,凡牽涉國有資產處置的,為避免國有資產外流,依據國務院發布的《國有資產處置評估辦法》第三條的要求,如對國有資產處置競拍、出讓、企業兼并、售賣等,都應做好資產評估。股權轉讓的價位通常不可低過該股權所含凈資產的市場價值。
4、針對中外合資或中外合作的有限公司股權轉讓的,依據現行《中外合資企業法》、《中外合作企業法》的要求,要經中方公司股東的上級主管部門允許,并報原審核機關單位審批同意之后即可辦理出讓手續。

5、收回原公司股東的出資證明書,發送給新公司股東出資證明書,對公司股東名冊做好變更登記,注銷原股東名冊,將新公司股東的名字或名稱,住所地及受讓的出資額記載于股東名冊,并相應改動公司章程。但出資證明書做為公司對公司股東履行出資義務和享有股權的證明,只是公司股東對抗公司的證明,并不足以產生對外公示的效力。
6、將新改動的公司章程,公司股東以及出資變動等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做好工商變更登記。到此,有限責任公司股權轉讓的法律程序才告結束。